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2023新春庆典”活动在马来亚大学举行******
中新网吉隆坡1月19日电 (陈悦 魏源)“2023新春庆典”活动17日在马来亚大学校内举行。活动由马来亚大学孔子学院与马来亚大学国际学生中心(GEM)联合举办,吸引各界嘉宾和马大师生500余人参加。

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欧阳玉靖和马来亚大学校长哈姆迪教授参与当日活动,他们共同欣赏了二十四节令鼓、川剧变脸、功夫、民乐演奏等中马精彩艺术表演。欧阳玉靖还慰问了中国在马留学生及孔子学院中方教师和志愿者。
当日活动现场还设有中华文化体验区。活动参与者不仅可以赏字、品茗、下笔挥春,还可以和孔子学院老师学习剪纸、学做中国结、创意灯笼。在春节文化百科角,人们通过图文进一步了解中国农历新年的传统习俗,并写下新年美好祝福贴于心愿墙。中国传统服饰体验角吸引了众多传统服饰爱好者试穿汉服、拍照留念。最吸引现场来宾的还要数美食角,大家对地道的水饺、点心等中国美食赞不绝口。

欧阳玉靖在当日活动致辞表示,过去一年,中马两国携手克服疫情影响,经贸合作实现历史性突破,教育交流合作扎实推进,人民友好进一步升华。今年是中马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双边关系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希望马大师生乘此东风,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同中国加强交流。欢迎马来西亚各界朋友通过孔子学院这扇中国之窗,感知中马多元文化,结交志同道合朋友,多到中国去走走看看,亲身感受中国魅力。
哈姆迪教授表示,马来亚大学孔子学院是马中教育交流合作的成功典范。学院自2009年成立以来,为马来西亚各地超过5万名学生教授中文,并凭借优异的表现于2019年被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本次活动是孔子学院成立以来举办的最大规模新春庆典。希望孔子学院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马中双方在学生交流、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各方面的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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